各小麦粉、挂面生产企业: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关于防止霉变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通知》要求,我科决定对以小麦为原料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各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 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的要求,对照自查表进行检查,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做到不用霉变小麦加工制售食品。
二、 提交承诺书。企业向社会作出承诺声明,做到不用霉变小麦加工制售食品。由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 自查表和承诺书请于11月12日前送交局食品科。
119号公告和自查表见附件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生产监管科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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