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公布进口罐头食品进口检验草案

来源:广东省 WTO/TBT 预警信息平台 作者: 时间:2011-07-04 点击:

2011年4月11日中国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通报,拟定了进口罐头食品进口检验草案

进口罐头食品应由官方批准厂家生产。进口应提供主管机构或主管机构批准相关组织签发的官方证书。官方证书内容应包括:
1.
产品名称和批号
;
2.
罐头食品的pH
;
3.
罐头食品的水活性
(Aw);
4.
官方证书序号
;
5.
厂家名称
;
6.
厂家代码/代号
;
7. "
产品适合供人消费"声明;

8.
罐头食品pH值超过4.6;水活性(Aw)超过0.85(酸化罐头食品除外)时的消毒值(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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