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第0428001号通知,设定兽药甘草酸及伐奈莫林在农产品中的残留标准。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订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订件于本日公布,据此厚生劳动省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及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修订的概要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设定兽药甘草酸及伐奈莫林在农产品中的残留标准。
二、 施行日期
自公布日开始施行。
三、其他事项
设定残留标准值的同时,农林水产省依照《药事法》对以甘草酸为有效成分的药剂进行了认证。此外,甘草酸的检测方法将日后通知。
甘草酸(乳房炎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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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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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标准值(修订后)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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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修订前)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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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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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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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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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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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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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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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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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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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的可食用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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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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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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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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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未记入表中的食品适用用一律标准值(0.01ppm)。
伐奈莫林(抗生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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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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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标准值(修订后)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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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修订前)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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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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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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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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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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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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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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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的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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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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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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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的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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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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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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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的可食用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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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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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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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未记入表中的食品适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中的第1食品部分-A“食品中不得含有抗生物质或为抗菌物质的化学合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