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1-30 点击:
 
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人[2003]145号)和《关于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04]385号)的要求,现将开展2012年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请仔细阅读苏州市局网站的公告公示,http://www.szqts.gov.cn/web/news/HMIcrEnEo9s2LYP_3570.html认真做好注册登记工作。
张家港地区的质量工程师注册登记工作请联系:
质量监督管理科 何黄超,联系电话:581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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