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港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领证)指南
- 张家港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领证 ) 指南 应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包括: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一、登记部门: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4 号),联系电话(传真): 5868...
- 作者:发表于:2008-08-06 09:38:42 点击:592 评论:0 查阅全文...
-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变更程序
- 一、办理部门: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4.《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
- 作者:发表于:2008-05-15 11:12:33 点击:303 评论:0 查阅全文...
-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程序
- 一、办理部门: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4.《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
- 作者:发表于:2008-05-15 11:12:12 点击:247 评论:0 查阅全文...
-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程序
- 一、办理部门: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 二、制定依据: 1.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1.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
- 作者:发表于:2008-05-15 11:09:51 点击:144 评论:0 查阅全文...
-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
- 一、办理部门: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电梯...
- 作者:发表于:2008-05-15 11:09:34 点击:141 评论:0 查阅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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