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张家港市技术监督研究所
二、依据:
《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149号第三条。
三、适用范围:
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含保税区、开发区)
四、办理程序:
1.办(换)证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向张家港市技术监督研究所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3.核准无误,给予办理;
4.经复核后,输入微机,核对无误,打印出代码证书(正副各一本)及代码IC卡。
五、办理期限:
除停电等特殊情况,手续齐全,1个工作日内发证。
代码IC卡30个工作日内发卡。
六、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
苏价费函 〔1999〕149号
苏财综〔1999〕231号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窗口
联系电话:0512-58693076
张家港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申办组织机构代码指南
一、新申报:
1.须提交本单位的单位介绍信或在代码申报表上加盖行政公章。
2.须提交市机构编制主管机关的有关批准文件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成立文件或三定方案或编委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须提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和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变更或换证:
1.须提交(一)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IC卡》(以下简称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三、补办:
1.须提交(一)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代码证书、代码IC卡遗失的须提交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启示》。
四、验证:
1.须提交(一)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代码IC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五、注销:
1.须提交市机构编制主管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2.须提交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申请人。
3.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4.已申办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张家港市企业申办组织机构代码指南
一、新申报:
1.须携带本单位公章,并在代码申报表上加盖行政公章。
2.须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和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生产型企业还需提供产品标准执行文本。
二、变更或换证:
1.须提交(一)中1、2、3、4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副本和IC卡。
三、补办:
1.须提交(一)中1、2、3、4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代码证书、代码IC卡遗失的须提交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启示》。
四、验证:
1.须提交(一)中1、2、3、4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代码证书的正、副本和IC卡。
五、迁址:
1.须提交(一)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副本和IC卡。
3.须提交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迁址证明》。
六、注销:
1.须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2.须提交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副本和IC卡。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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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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