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将执行新CCC认证标准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1-13 点击: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四个标准GB4706.2-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GB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0911日起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对执行新版标准作出以下要求:

   1、自200911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自通知之日起至20081231,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若在此期间申请人选择按旧版标准申请认证,则应留有足够的时间以确保于20081231前获得认证证书)

   2、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依据新版标准对实验样品进行的全项目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时间为200911201011,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041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撤销其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相关事宜可与我局管理科联系。(电话:581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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